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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纠纷,法庭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古海巴努·买提木沙  日期:2024-8-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奎依巴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2023年5月22日,原告托某为给其儿子准备婚房,与被告刘某口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口头约定托某购买刘某住房一套,需于达成协议当日支付定金两万元,支付后由被告协助其过户房屋,完成房屋过户后支付余款。托某支付两万元定金后,刘某以其需要治病为由拖延交房过户,至2024年6月刘某仍未交房给托某,也未向托某退还定金,故托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刘某,刘某均不配合,最终法院在刘某所居住社区、警务室的帮助下将原被告双方聚在一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刘某表示案涉房屋所有权不属于自己,没有办法给托某办理过户,法官向刘某释明了对无所有权的房屋进行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利害关系,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定金两万元,刘某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给付义务,顺利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官提醒,无论是经营者,还是购买者,都应该守住诚信,诚信是为人之本。泽普县人民法院奎依巴格法庭利用调解,高效妥善处理纠纷,既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提高了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得到了群众的称赞,让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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