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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别被“不能灭火”的网红灭火器忽悠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4-6-19 字体: [大][中][小]

    近期,一些不同于家用灭火器的新型灭火器材在网上流行起来。“灭火宝”“灭火球”“灭火花瓶”……它们造型奇特,有些甚至可以充当家居饰品。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上购买了六种“网红”灭火器材,涵盖了水基底灭火剂、泡沫型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气溶胶发生剂四种类型,联合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这几种灭火器材的灭火效果进行了试验。结果显示,它们的灭火效果均不理想。(6月18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灭火器在火情发生初期往往具有灭火速度快、灭火效果好等显著特征,因而很多家庭都会选择购买配备灭火器,其目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做到防患于未“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红产品应有尽有,灭火器也不例外,像“灭火宝”“灭火球”“灭火花瓶”等网红灭火器也在网购平台上频频现身。

    按说,不管是普通灭火器,还是网红灭火器,只要灭火速度快、灭火效果好,就是合格的灭火器。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网红灭火器”却徒有虚表,好看不中用,有的灭火效果差强人意,有的干脆不能灭火。更有甚者,有的还存有一定的危险隐患。网红灭火器“不能灭火”,又怎能确保安全无虞,万无一失?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违反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可见,这些“不能灭火”的网红灭火器,已然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规制和清理。

    首先,平台要“严把关”。网络平台应积极承担起严把质量关的主体责任,一旦发现“网红灭火器”存有“不能灭火”现象,就应通过叫停售卖、下架处理等方式予以阻止销售,绝不让其充斥网购平台,既收割消费者的“智商税”,又贻误灭火时机,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监管部门一旦查获“不能灭火”的网红灭火器,就应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厂家和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也付出“禁业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生产、售卖合格的灭火器。

    其三,消费者要学会理性和维权。一方面,消费者购买灭火器材时,要学会理性,应选择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和有资质许可的消防器材商,切莫随意购买“网红灭火器”。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购买到“不能灭火”的网红灭火器,就应对商家坚决说“不”,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被无良商家收割“智商税”。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相关权威部门不妨对灭火器多一些科普宣传和引导,比如:告知消费者购买灭火器材时,应当选择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的产品;或提醒消费者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验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品名、型号以及包装上的质量信息是否真实,等等。如此,就能切实帮助消费者避免被“不能灭火”的网红灭火器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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