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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胜:保护消费者权益应与时俱进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文胜  日期:2024-3-21 字体: [大][中][小]

    随着社会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与之对应,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消费领域已经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哪里有侵害哪里就应该有保护。为每一次正当消费筑牢“防火墙”,保护消费者权益应与时俱进、顺势而为。

    直播带货、短视频、网约车等消费新业态从兴起到普及,使得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卖家”。人人有 “产品”,个个能“带货”,这样的消费模式给了“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更大的操作空间,也让消费者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当下,“互联网+”正在为越来越多传统消费行业赋能,这势必会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手段更隐蔽、更“高明”。移动支付、软件下载……不经意间,消费者可能已经成为受害者。

    社会在发展,历史在进步。消费新模式仍在持续不断地更新换代,保障好消费者权益,就要紧紧跟随时代步伐,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科学技术改变了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不管如何变,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不受侵犯都是推动消费这驾“马车”走好走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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