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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勇:加强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忠勇  日期:2023-8-8 字体: [大][中][小]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8月5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滚动组织防汛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会商研判华北、东北暴雨洪涝灾害和6号台风“卡努”发展趋势,视频连线天津、吉林、黑龙江、河北等省份防办,安排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援工作,并紧急调拨物资支援重点地区防汛救灾。(8月6日中国新闻网)

    近期以来,华北、东北多个省市发生严重洪劳灾害,为了支援抗洪救灾,除国家紧急调拨物资支援重点地区外,一些机构和个人也纷纷伸出援手,捐赠了不少救灾款物。如何加强防汛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提高防汛救灾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成为当前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救灾款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国家用于解决灾民衣食住医等困难的生活救济以及解决灾民抢救、转移、安置等困难的专项补助。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每一块钱、每一份物资都是血汗款物、爱心款物。但以往有些地方在管理和使用救灾款物上却出现种种乱象,如在款物分配上,有的未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在款物使用中,有的未能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分灾情轻重,实行平均分配;有的因救灾物资发放不及时,存放管理不善,出现变质损坏的问题,还有的甚至私分贪污救灾款物等,严重影响了救灾款物作用的发挥。

    救灾款物是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安抚民心的大事,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及监督工作,确保救灾款物储的好、调的动、用得上,起到应急、救济的作用。

    首先,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无论是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还是社会各界捐赠的慈善爱心款物,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全部认真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收支、专库专储、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同时加强安保措施,防止发生霉烂、火灾、被盗等问题。

    其二,要公开透明使用救灾款物。应按照灾情程度重点分配使用救灾款物,并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管理和拨付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公示,做到账务清楚、公开透明、群众知情,不得违规使用,暗箱操作。

    其三,要强化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对于防汛救灾款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滞拨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损失浪费。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要采取查看账本资料、听取汇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查办,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等造成救灾款物损失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单位: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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