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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竣铭:“九岁孤女限制消费”事件后的法治进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董竣铭  日期:2020-12-1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一名认证为“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的账号,在网络上发声:2012年,女孩陈蔓(化名)的生父因赌博欠债,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1月,法院判决后,向该女孩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此事引发大众讨论。

    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官微发布《致歉声明》表示,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同时,该法院指出,“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法院发声要“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该案的本质,其实是一个悲剧的善后问题久拖不决。经历多年的纷扰,相关的当事人,无论是陈蔓的监护人、爷爷奶奶,还是购房者,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一名9岁孤女居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这事在一开始就冲击了社会的常识感。而从法律角度来讲,它也有机械执行之嫌,既与相关立法精神存在抵牾,亦背离了司法实践对于未成年保护应有的价值坚守。综合这些因素来看,涉事法院及时解除“限高令”,无疑是司法善意的归位,是我国法治进步、以人为本的鲜明体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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