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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竣铭:“配阴婚”——在法律的红线上疯狂试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董竣铭  日期:2020-12-1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女子去世12年被娘家配阴亲的词条被顶上热搜,在国人看重慎终追远、入土为安的语境中,女子去世12年后坟墓被盗挖,掘墓者还是其亲生父母,确实来得够离奇。而离奇情节背后连着的,又是“配阴婚”的剧情,这更是让人唏嘘感慨。

    单就此事看,涉事女子父母为其配阴婚的原委确实挺曲折: 12年前她在婆家喝农药自杀,被康家认为女儿在婆家受了委屈,是非正常死亡。死因娘家和婆家各执一-词,12年后,娘家人发现男方祖坟被迁走、独留女儿“孤坟”,,心疼女儿,打算“迁坟”为女儿找个好归宿,才有了现在“配阴婚”的情况。虽然谈不上是“被嫌弃的一生”,但结婚半年就自杀,死后12年又被“配阴婚”,女子的遭遇令人感慨。而在人们看来,她如今显然是“虽入土,犹难安”。

    事非孤例,2017年,在河南省的一个小镇上,一个村民在给自己过世的妻子“上坟”的时候,发现妻子的棺木被人撬开,里面的尸体不翼而飞。2020年11月23日,被夫家虐死的方女士在火化前,被亲叔叔提前安排好了阴婚。配婚对象家,出了几千块的阴婚彩礼钱。

    要知道,《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外人“盗尸”比较容易认定,近亲属“迁坟”却鲜有受到追究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法律对于配阴婚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尸体的所有权也没有明确规定。而能否构成盗窃尸体罪,主要看尸骨的合法所有者和占有者属于哪一方,只有侵犯他人合法的占有权才构成盗窃罪。不少律师认为,如果约定尸骨埋在婆家这边,其合法占有者就是婆家,未经婆家人同意就掘走尸骨的行为,属于盗窃尸骨行为,涉嫌犯罪。也有律师认为,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随着女方离世,姻亲关系就消失了,尸体管理权就归属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目前看,嫁出去的女子尸体管理权归谁,处于法律空白地带。这一法律空白地带长期以来被不同地区所谓的地方‘‘规矩” 填补。这里面不少地方“规矩”,长期以来都助长了配阴婚的陋习。

    但人不是“物”死后岂能被这样物化?在提倡礼制的3000年前,禁阴婚就被写进书里。阴婚发轫于汉代之前的陋习,从《周礼》开始就“‘禁迁葬与嫁殇者”。只不过,配阴魂及至宋代仍蔚然成风。可陋习还是陋习,不能因为是传统就对其坐视不理。当然,阴婚仍然存在,也肯定是有原因的,它可能也有关爱人性的部分,比如歌颂爱情、守护人伦。但它封建迷信的部分必须严肃对待,用现代的眼光看,阴婚的习俗肯定是要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至于那些相关的犯罪分子,更应交由法律来制裁。(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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