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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巡回化干戈 枫桥调解暖民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晴  日期:2026-11-6 字体: [大][中][小]

   “法官,我就是在门口摘个菜,好好的耳朵被狗咬掉一块,不光遭罪,出门都抬不起头!”

    “法官,我父亲是聋哑人,听不到、说不出话,平时老实本分,家里条件也确实困难,实在拿不出太多钱。”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法官两度下沉社区开展巡回审判,联动社区力量、反复沟通疏导,成功化解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事发当天,原告在菜地采摘蔬菜时,被被告饲养的犬只突然扑咬,耳朵被咬伤缺损。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对咬伤事实并无争议,分歧主要在赔偿金额上。原告受伤部位特殊、容貌受损,身心受到较大伤害;被告系聋哑残疾人,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虽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给付能力有限。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社区开展巡回审判。

    首次巡回:诉求悬殊,双方一度僵持

    第一次巡回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双方:“我非常理解你们各自的难处,邻里之间以和为贵,我们调解的目的,就是兼顾法理、情理,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同时,法官向被告代理人释明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便牵绳遛狗,造成损害仍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义务不能免除。”

    第一次调解,双方赔偿金额差距悬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二次巡回:多元联动,柔性化解心结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办案团队开启“线上+线下”多元化调解模式。在两次巡回审判间隙,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耐心析理,反复打磨调解方案,并邀请社区人员共同参与巡回调解。

   第二次巡回调解现场,法官、社区人员分工协作、情理相融开展疏导。一遍遍法理宣讲、一次次情理疏导、一轮轮换位思考,双方紧绷的情绪逐渐消融,对立隔阂慢慢化解,赔偿差距不断缩小。

   “法官,你们两次上门开庭,反反复复为我们调解,处处为我们双方考虑,我心里都明白。我愿意做出让步,接受调解方案。”原告最终选择谅解退让。

    被告代理人也郑重表态:“感谢法官和社区的耐心调解,我们愿意尽力赔偿,弥补给对方造成的伤害。”

    最终,在法官与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项。

    司法办案不止于定分止争,更在于情理兼顾、柔性解纷、化解心结。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多元联动解纷工作,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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