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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前面的债凭什么我还”,新官岂能不理旧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9-14 字体: [大][中][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日发布《中央纪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公开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其中,贵州省委原常委、毕节市委原书记吴胜华政绩观严重偏差,新官不理旧账,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表“债都是前面欠的,凭什么让我还”等错误言论,坐视债务风险不断扩大蔓延。(9月13日中国新闻网)

    贵州省委原常委、毕节市委原书记吴胜华的一句“债都是前面欠的,凭什么让我还”,这不仅折射出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观缺位、大局观缺失,而且也暴露出少数干部身上“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心态。

    众所周知,“旧账”不是某一个领导干部的私账,很多时候是地方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公共债务。政府信用是一张连续的名片,不会随着人事调整而自动“清零”。无论是已经签约的项目、尚未结清的款项,还是需要持续化解的债务风险,背后往往连着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牵着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一换领导,就以“不是我任上的债”为由撒手不管,任凭合同承诺成为空头支票,风险隐患不断向后推移,这不仅会损害营商环境,更会消解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笔者以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既要谋当下,也要理旧账;既要为这一任负责,也要为长远负责。前任留下的合规债务,不该是后任回避的借口;接续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恰恰是治理能力与责任意识的试金石。化解旧账,不是为过去的失误“背锅”,而是守住公共责任的底线,防止小风险拖成大麻烦,防止局部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隐患。可见,这种“前面的债凭什么我还”的想法,正是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跑偏的表现。

    根治“新官不理旧账”,不能只靠领导干部自觉,更要靠制度托底。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强化对化债工作的监督问责,把消极对待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履职监督范围,这无疑释放出鲜明的信号:债务无论何时形成,现任都负有落实风险防控、推动稳妥化解的责任,不作为、不担当就要被追责问责。与此同时,还要完善债务台账、交接清单、跨周期考核等机制,打破“任期思维”,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执政理念,让“理旧账”从“可选项”变成“必答题”。

    当然,“理旧账”不等于不分情况盲目兜底,更不是不讲章法“一刀切”。历史债务情况千差万别,有的是发展探索中形成的合理负债,有的是违规决策留下的包袱,还有的夹杂着复杂的纠纷与争议。这就需要坚持实事求是,厘清来龙去脉,分清责任边界,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对合法合规、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主动担当、稳步推进;对违规违法形成的问题,要在稳妥处置的同时,倒查追责,堵住漏洞;对超出承受能力的债务,则要向上如实报告,争取政策支持,在制度框架内寻找化解路径,绝不能走向“要么全揽、要么全推”的极端。

    “前面的债凭什么我还”,这句话看似是一句牢骚话,实则是不担当的一种表现。为官一任,权力连着责任,岗位连着信用。广大领导干部唯有跳出“只管自己一亩三分地”的狭隘视野,以历史耐心和现实担当接续解决难题,一棒接着一棒跑,才能守住政府公信力,交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满意答卷。否则,动辄信奉“新官不理旧账”,那这样的领导干部迟早会被赶下台。(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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