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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力度 普法有温度——和龙法院善意执结旅游赔偿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6-6-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和龙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娱乐项目引发的旅游赔偿纠纷。游客江某、孙某在体验和龙某旅游公司经营的香蕉船项目时,因速度控制不当导致船只侧翻,二人被甩落倒地,身体多处擦伤、挫伤。经法院调解,旅游公司同意赔偿二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00余元。然而,协议生效后,该公司却以“账户暂时没钱”等理由一拖再拖,迟迟未主动履行。江某、孙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迅速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具备偿还能力。为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日常运转的影响,同时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及时兑现,办案人并未急于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设备等强硬手段,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电话联系公司实际经营者。起初经营者态度敷衍,认为2000多元是小钱,法院不会太较真。办案人耐心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围绕失信惩戒规定逐条释法明理,明确指出若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拒执罪;同时,办案人也从企业信誉和长远发展角度劝说,告知失信记录会直接影响贷款融资、商业合作和政府招标。经过反复沟通,经营者终于转变态度,承认法律意识淡薄,并将全额赔偿款支付至法院账户,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法官后语:

    夏季出游高峰将至,安全必须放在首位。旅游经营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定期检修设备、设置醒目风险提示、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并投保责任保险;游客参与刺激性项目时也要量力而行,听从指挥,做好防护。唯有经营者和游客共同绷紧“安全弦”,才能让旅途真正平安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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