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赊销引发的欠款纠纷,是常见民商事案件,建材、工程行业因工程款周转不畅引发的货款拖欠屡见不鲜。近日,和龙法院妥善调解一起石材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分期履约方案平衡双方买卖权益,既保障了供货方胜诉权益落地,也减轻了购买方一次性偿债的压力。
基本案情:
原告系石材供应企业,2016年,被告因修建八家子水渠工程需要,向原告采购施工用的石材,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石材,经双方结算,货款总计为82800元,被告仅支付了12800元货款,剩余70000元未支付。2023年4月10日,被告就欠付的70000元石材款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于2023年9月结清剩余全部款项。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因工程回款延迟等原因,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被告认可原告所述内容,且双方存在多年合作基础,具备调解化解纠纷的条件,故组织开庭调解。法官明确双方的石材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出具的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逾期未付款已构成违约,原告主张货款及利息的诉求具有法律依据,并向被告释明不履行付款义务将面临的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考虑到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法官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情况,同时督促被告履行债务,主动提出合理的还款方案。被告承诺自2026年10月份起,每月向原告支付5000元,直至付清剩余货款及利息,双方达成和解。
普法小贴士:
做生意务必签订买卖合同,妥善保存送货单、收货单、对账凭证,杜绝口头约定。欠条需载明欠款人姓名、身份证号、欠款金额、还款时间、逾期利息,便于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