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政企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把司法服务扎进社区烟火里——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走访省人大代表纪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于智翔  日期:2026-4-29 字体: [大][中][小]

   “社区是矛盾纠纷的‘第一现场’,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邻里琐事、家庭分歧,有时候调解起来力不从心,特别需要法院的专业指导。”吉林省人大代表、汪清县长荣街道江北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吴善花的一席话,道出了基层治理一线最真切的司法需求。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香姬一行专程走访吴善花代表,面对面倾听基层治理一线司法需求,实打实共商矛盾纠纷化解实招,推动司法服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局。

    作为扎根社区十八年的“领头雁”,同时也是肩负群众重托的省人大代表,吴善花代表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痛点难点有着最深刻的体会。座谈中,她结合社区日常调解的真实案例,细数基层解纷工作的现实堵点:从邻里间的漏水纠纷、业主与物业的服务矛盾,到老年人的赡养难题、年轻人的租房纠纷,一桩桩看似琐碎的“家常小事”,实则都是关乎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大事”。

   “很多群众遇到矛盾,第一反应不是找法院,而是怕‘打官司’费钱、费时间、伤和气,要么就自己憋着忍着,要么就小事闹大。我们社区人熟、地熟、情况熟,做调解有天然优势,但很多时候遇到法律上的专业难题,还是缺少专业支撑。”吴善花代表坦言,她最核心的期盼,就是能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烦心事。围绕基层调解队伍专业赋能、精准普法进社区、疑难纠纷提前介入等群众关切的重点,吴善花代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韩香姬副院长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记录、逐项回应,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务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她表示,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末梢,也是矛盾纠纷的主要发源地,群众矛盾化解绝非法院“单打独斗”,必须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局,推动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同频共振。“我们不能等矛盾闹到了法院,才想着给群众普法。调解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过程。在社区化解每一起纠纷的时候,把法条掰开了、揉碎了,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讲明白,让大家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遇到事该找谁、怎么解决,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增量,真正把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最大限度降低群众化解矛盾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谈及矛盾化解的核心,韩香姬副院长强调:“说到底,真诚是化解矛盾的法宝。我们常说‘如我在诉’,从来都不是一句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要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把群众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事,用心用情去解决。很多时候,群众争的不是一口气,是一个公道,一份理解。只有拿出真心,换位思考,才能真正打开群众的心结,把矛盾化解在根源上。”

    经过深入交流,双方就深化院社联动、共建基层解纷新格局达成正式共识,将充分发挥社区与法院的双向优势,建立常态化互通互联工作机制:社区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前沿阵地作用,全面做好矛盾纠纷的前端排查、日常调解,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化解家常矛盾;法院主动前移司法关口,对社区遇到的疑难复杂纠纷提前介入,提供专业法律指导、诉前调解对接服务,同时定期选派法官进社区开展“定制化”普法宣讲、调解技能培训,为社区调解队伍赋能。

   “社区全力调解,法院提前介入,双向互通、优势互补,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让群众少跑腿、少费心、少花钱,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不用再为了一件小事跑断腿。”吴善花代表的这句话,道出了双方共同的初心。

    此次走访既是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具体实践,也是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精准对接。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以此次走访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基层社区的联动协作,把“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贯穿于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全过程,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社区万家烟火,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屏障。(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办公室)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