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对树葬等不保留骨灰和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给予适当奖补。(1月27日《新京报》)
据了解,生态安葬是指逝者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安葬方式,此举既不占用土地,又不用立碑,是国家积极倡导的一种节地生态安葬。
过去,人们受传统死亡观、殡葬观的影响,总以为土葬是逝者最好的安息方式。于是,有的人认为火葬不好,一个完整的身躯被烧成了一把灰,死后连灵魂都给烧没了;有的人认为树葬、花葬、草坪葬也不好,死后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了;有的人甚至以为人死后很有必要圈上几十上百平方米的土地建大墓地、豪华墓地,以供后辈祭祀,等等。这些人的庸俗想法,无疑阻碍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大力推行。
其实,一个人去世之后,不管是土葬、火葬也好,还是树葬、花葬、草坪葬也罢,甚至是海葬、天葬也好,这都是思想观念的缘故。只要想得开、看得开,死后这是“葬”,那也是“葬”,其实都一样。但有一点是不一样的,那就是“死人与活人争地”。试想,倘若人人去世之后都选择土葬,都要圈上几十上百平方米的土地建大墓地、建豪华墓地,那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土地岂不是越来越少?这不就是典型的“死人与活人争地”吗?
在去世之后怎么个“葬法”方面,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给我们树立了很好地榜样。共和国第一任总理周恩来、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等伟人,他们逝世后就选择了骨灰撒入大海的方式,既节地又环保,且更有意义。伟人都能做到节地生态安葬,难道我们普通人就做不到了吗?
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明确生态安葬“有奖补”,这无疑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不仅是对传统死亡观、殡葬观的一种纠偏,而且也是对节地生态安葬的一种积极倡导。
可喜的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死亡观、殡葬观的不断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死后“节地生态安葬”,这无疑是一种观念进步,值得大力提倡和推广。
期待有更多的人能积极参与到“节地生态安葬”当中去,远离“土葬”,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火葬、海葬,从而让“节地生态安葬”成为一种文明新风尚,这不仅是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土地,而且也是一种积极、文明、向上的死亡观、殡葬观。同时,这也正是我们当今社会所积极倡导的文明葬法、绿色葬法。(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