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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以和为贵
记“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黄佳思法官的行政争议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5-12-22 字体: [大][中][小]

    在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从2015年初入法院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的潜心积累,到2024年4月任命为员额法官,她用近十年的光阴,一步一个脚印,在法治沃土中扎根成长。她,就是不久前荣获“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黄佳思法官。多年来,她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学习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荣获年度优秀公务员称号,这些荣誉见证了她的勤勉与成长。如今,她正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坚实的专业能力,投身于行政审判一线,用一个个务实而充满温度的司法实践,诠释着新时代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办案不是结案,而是要真正事了

    成为法官后,黄佳思法官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但她更看重的是“调”与“判”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质性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去年,她遇到了一个典型的案例,一家旅行社因被当地文旅局以“未与游客签订合同”为由罚款3万元而提起诉讼。审查案卷后发现,处罚决定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存在明显断裂,但她没有简单判决,而是通过多次组织协调,向行政机关耐心阐明行政处罚的证据标准和举证责任。最终,文旅局主动撤销了处罚决定,原告撤诉。这个案子不仅保护了企业权益,也督促行政机关提升了执法规范性。

    老百姓的合法诉求,再难也要帮着落到实处

    行政案件往往牵涉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极大。在面对这类案件,黄佳思法官总是心怀同理,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她曾审理一起涉及28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案件,因早年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无法履行,居民们多年奔波,此案判决容易但执行难,她积极推动行政机关正视其作为法定补偿主体的责任,通过发送书面建议、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征收部门在判决前主动向28户居民支付了80余万元的各项补助费用。当居民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她深感司法工作最实在的价值莫过于此。

    法律保护的不只是身份,更是每一个劳动者的汗水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和高度。在审理一起涉及101名工人被拖欠600余万元工资的案件时,发包方以部分工人是城镇户口为由,主张不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面对“身份”与“权益”的争议,黄佳思法官没有机械适用法条,而是深入研究立法本意,最终基于根治欠薪的核心目的与平等保护原则,创造性裁判城镇工人在此情形下可参照适用该条例,这一判决打破了基于户籍的机械区分,确立了保护所有劳动者平等权利的重要裁判规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数字背后的初心

    成为员额法官以来,黄佳思法官共审结行政案件203件。42%的撤诉率,意味着近一半的纠纷在诉讼阶段得以彻底化解;23%的低上诉率和零发改案件,体现了当事人对其裁判的高认可度和过硬的案件质量,她积极搭建府院联动桥梁,致力于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

    “荣誉是鼓励,更是鞭策。”黄佳思法官说,“行政审判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百姓,我的工作,就是做好这个连心桥和平衡器,用专业的判断定分止争,用真诚的沟通化解心结,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既感受到法治的刚性,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这就是黄佳思法官,一位在依法治省道路上坚定前行、在行政审判田间默默耕耘的实践者,用智慧和温情,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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