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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中学校长培训期间陪妻子旅游,“警告处分”冤不冤?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5-12-10 字体: [大][中][小]

    12月9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名中学校长在北京参加培训期间,因陪妻子去景点游玩被通报。(10月9日《大河报》)

    据报道,此次通报中,关于“海东市循化县道帏初级中学校长完玛加借培训之机违规旅游问题”具体内容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完玛加在北京参加教育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期间,陪妻子到天安门、天坛公园、八达岭长城等景点游玩。2025年11月,完玛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一名中学校长的完某某,明明是来北京参加培训的,竟然借着培训之名,陪妻子去各大景点旅游,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因而,完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也是罚当其责,一点也不冤。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各地各种公款消费,诸如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歪风已不多见了。但事实上,在我们的身边,仍然有一些人却依然以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外出考察等为名,借机到景点旅游,有的甚至还携带亲属一起到景点旅游,这无疑是一种隐性腐败。

    就拿“培训式旅游”来说吧!一些单位的领导深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往往打着“外出培训”的幌子,组织相关人员选择一个风景旅游景点名曰“培训”,而实际上是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他们一到目的地,只是象征性地组织大家培训个半天,甚至只是大家一起碰个头,然后就开始出发游山玩水了。而一大班人游玩的费用都以培训的名义开成了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培训支出,不但游玩的人员自己不用掏一分钱的旅游费用,还可以冠冕堂皇地拿着不低的出差补贴。不能不说,这些人真的是“太聪明了”。

    此次,青海海东市循化县道帏初级中学校长完某某借培训之机,陪妻子违规旅游问题,虽然还不清楚他们的旅游费用是否存在公款买单,但这种借培训之名,陪妻子旅游之举,已然违反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可以说,这则纪律处分条例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还有人胆敢触碰,必定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此次,完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就是一个明证吗?

    当然,遏制类似“培训式旅游”违规违纪行为,还需扎紧制度的笼子。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的外出管理制度,包括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外出考察等,要严格审核、审批制度,层层把好关,绝不让那些借机外出游玩的人有空可钻、有机可趁。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发现一起要严查一起,该行政处分的要给予行政处分,该给予免职的要给予免职,绝不纵容,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让培训、考察、开会等成为外出旅游的腐败温床。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大胆地进行投诉举报,从而让类似“培训式旅游”歪风得到有效的遏制。(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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