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这笔彩礼钱很难要回来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坚持,帮我解决了多年来的心病,真的非常感谢……”
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来到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表达诚挚谢意,并对法院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执行能力表示高度赞扬。
据了解,刘某某与宋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次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宋某某向刘某某收取了7万元彩礼。由于双方属于“闪婚”,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在筹备婚礼期间便频繁发生争执,感情逐渐破裂,最终并未共同生活。
在确认感情无法挽回后,刘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判令宋某某返还彩礼7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宋某某多年来一直履行返还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梳理案情,迅速与宋某某取得联系,并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面对执行压力,宋某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了解到宋某某长期拒不履行判决,刘某某情绪激动。执行法官耐心安抚其情绪,并郑重表示:“我们理解您的心情,这笔钱是父母辛苦攒下的血汗钱,请您放心,法院一定会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一番话语让刘某某逐渐平复心情,重拾对法律公正的信心。
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执行法官严肃向宋某某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长期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执行力。
在法院坚持不懈的调解与督促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宋某某承诺每年定期返还部分彩礼款,直至全部还清。截至目前,宋某某已按约将7万元彩礼全部返还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融合情、理、法多元解纷手段,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弘扬了诚信、法治、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