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政企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十年婆媳矛盾深,中秋月圆解心结——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三步推进”工作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5-10-15 字体: [大][中][小]

   “这场十年婆媳矛盾,终于有了圆满结果!”2025年中秋佳节前夕,在大圩司法所黄育婵所长、两村村干部及双方家属见证下,韦某凤与婆婆陆某连双手紧握,当场签下和解协议。这起牵扯中西村与乐堂村两个家族、曾多次引发激烈争执甚至需派出所出警的矛盾,经司法调解团队两个多月攻坚,终在中秋月圆时画上句号。

    一、基本情况

    “所长,她们婆媳又吵得要动手了,您快过来!” 两个多月里,大圩司法所黄育婵已记不清接到多少次中西村网格员的紧急来电,每次都是村里那对“冤家”婆媳再起纷争,打破邻里安宁。

    婆婆陆某连是大圩镇中西村人,育有4子,现居住在小儿子家,二儿媳韦某凤娘家在大圩镇乐堂村,2005年嫁入陆家,与丈夫黄某就育有一儿一女。

    十年矛盾的根源,源于传统思想与性格差异的碰撞。陆某连思想保守、性格固执,常无端指责韦某凤 “不检点”“在外乱搞男女关系”,却无任何实据;韦某凤性格强势泼辣,不甘示弱,反骂婆婆“年轻守寡”“偏袒大哥”,争执多为情绪化宣泄。但矛盾的连锁反应愈发严重。婆媳争吵频繁引发丈夫黄某就对韦某凤的指责甚至家暴,两人曾险些离婚;随着矛盾升级,双方家族也卷入对立,小摩擦多次演变为需派出所出警的紧张场面。

    尽管两村村委干部、派出所民警曾多次介入,但因矛盾积怨十年、双方情绪对立尖锐,始终未能有效化解。这场原本的婆媳纠纷,逐渐成了影响两村邻里和谐的“绊脚石”。

    二、主要做法

    为维护社会和谐、构建良好邻里关系,大圩司法所决定以化解陆某连与韦某凤的矛盾为突破口。黄育婵通过深入走访与分析研判,制定“三步推进”工作法,以情为桥、以理为基、以实为要,既解“情绪结”,又破“问题结”,提升调解针对性与实效性。

    第一步:“倾听共情”稳情绪,先“疏”后“导”通堵点

    黄育婵首先聚焦“情绪疏导”,多次上门走访陆某连,与其促膝谈心。交谈中发现,陆某连的指责并非恶意,而是源于对家庭的担忧,她看不惯韦某凤早出晚归,认为儿媳未尽心照顾生病的丈夫,还常因琐事与丈夫争吵。虽陆某连性格顽固、难听劝,但黄育婵也摸清关键,她格外听小儿子黄某能的话,而黄某能常年在广东工作,仅重大节假日返乡。

    为此,黄育婵联合村委管片干部,多次与黄某能电话沟通,详细说明家中矛盾。黄某能既担心母亲因争吵影响健康,又愧疚于矛盾破坏哥嫂感情、打扰邻里,主动表示愿配合调解,若有需要会在中秋返乡,助力化解母亲与嫂子的积怨。

    随后,黄育婵又多次走访韦某凤,倾听其诉求。韦某凤坦言,家庭经济来源、孩子抚养、丈夫医药费全靠自己打工支撑,压力极大,不打工就没收入。她对婆婆的无端辱骂、偏袒大哥一家早已不满,却只能忍气吞声;更委屈的是,自己与丈夫的争吵中,婆婆总不分青红皂白干涉,还捏造“在外乱搞”的谣言。

    了解到韦某凤对娘家兄弟较为信任后,黄育婵立即安排工作组前往乐堂村,向其兄弟说明情况。韦某凤的兄弟心疼妹妹在夫家的处境,不愿她因婆媳矛盾离婚,主动承诺协助调解,希望两家人当面沟通、化解矛盾。

    第二步:“法理结合”明边界,辨“错”不“责”化干戈

    有了前期铺垫,调解信心大增。黄育婵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中秋临近,双方都有“给家人一个安稳团圆节”的心愿,当即与调解小组敲定,于10月6日开展联合调解。

    为筑牢信任基础,调解团队邀请双方信任的亲人、好友、家族长辈及两村村干部组成“情感调解团队”,同时协调两村村干部、双方家属到场见证,并精心布置调解现场,用温馨的节日氛围为和解“助力”。

    调解现场,待双方情绪平稳后,黄育婵结合《民法典》中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 的条款,通俗解读法理边界:“婆媳有缘同住,没有绝对对错,但必须互相尊重。阿姨,您要理解儿媳打工持家的不易,无端指责不妥;作为长辈,对儿子们要尽量一碗水端平,少干涉小家庭生活。小凤,你打工辛苦、持家能干,但和婆婆沟通时要多照顾她的情绪,主动说明工作情况,也体谅她的心意。”

    她精准抓住双方“觉得自己受委屈、被冤枉”的核心矛盾,逐一分析两人的合理之处与改进方向,让婆媳明白“矛盾不是因为谁坏,而是沟通少了、边界乱了”。从生活习惯磨合,到家长里短分歧,再到对家族颜面的顾虑,黄育婵耐心梳理症结,逐步消融双方的对立情绪。

    第三步:“约定落地”固成果,化“虚”为“实”促和谐

    调解中,黄育婵注重用“理性表达”替代“辱骂冲突”,借助亲友力量软化对立。她深知基层矛盾化解离不开“人情世故”,特意联络双方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辈、族老,邀请他们以“自家人”身份参与调解,传递“家和才能族睦,族睦方能村安”的理念,搭建情感桥梁。

    从清晨到夜幕,调解团队始终坚守,围绕“亲情”与“两村和睦”持续疏导。引导韦某凤理解婆婆年纪大、认知有偏差,也让陆某连体谅儿媳的生活压力。终于,婆媳二人放下执念,主动承认自身不足,并达成约定:放下偏见、接纳彼此;明确婆媳边界、保持适度距离;由亲属、村委干部担任“监督员”,共同营造和睦氛围。

    当婆媳双手紧握时,在场人员纷纷鼓掌。和解协议落笔瞬间,两个家族十年的紧张关系彻底缓和。“终于能像一家人一样吃顿中秋团圆饭了!” 这场和解,不是一方妥协,而是双方卸下防备,看见彼此行为背后的善意,理解各自的不易。正如“十年看婆,十年看媳”的道理,婆媳关系从不是计较,而是两代人用善意书写的“爱的循环”,而跨越差异的理解,终让家庭回归温暖,让调解成果真正落地。

    三、经验启示

    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成功化解十年婆媳矛盾的案例,为基层家事纠纷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彰显了新时代 “枫桥经验” 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情感疏导是化解矛盾的前提基础。长期积怨的家事纠纷中,情绪对立往往比问题本身更难破解。黄育婵所长采用 “倾听共情” 法,分别深入婆媳家中促膝谈心,精准捕捉到婆婆对家庭照料的担忧和儿媳的经济压力与委屈,避免了“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化处理。更通过联动双方信任的亲属搭建沟通桥梁,借助小儿子、娘家兄弟的亲情力量软化对立,为后续调解筑牢情感根基,印证了“以情为桥”是打开心结的钥匙。

    法理融合是定分止争的关键支撑。调解并非无原则“和稀泥”,而是要以法律为边界、以情理为纽带。司法所紧扣中秋团圆的情感节点,组织联合调解,用《民法典》中 “树立优良家风” 的条款明确行为边界,既肯定儿媳持家不易,也指出婆婆无端指责的不妥,更厘清长辈干涉小家庭的界限。这种 “辨错不责” 的方式,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家庭伦理,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多元共治是巩固成果的长效保障。化解跨村跨家族的复杂矛盾,需凝聚多方合力。司法所联动两村村干部、家族长辈组建“情感调解团队”,形成治理合力,通过签订和解协议、明确亲属与村委“监督”职责,将口头约定转化为可落地的行动规范,避免了“调后反弹”。从前期走访研判到现场调解落地,构建了“司法引导、多方参与、亲情联结、长效跟进”的治理闭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一案例充分证明,基层家事纠纷治理唯有坚持 “情感先行、法理护航、多元共治”,才能破解积怨难题,守护家庭和谐与乡村稳定。为巩固调解成果,大圩司法所同步制定了“后续跟踪回访方案”:一是定期回访跟进。明确每周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两村村干部开展1次电话回访,每月进行1次上门走访,重点了解婆媳日常相处情况、协议履行细节,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小摩擦。二是建立沟通机制。协助双方家庭搭建“家庭沟通小组”,鼓励婆媳每周通过电话或见面交流生活情况,遇到分歧时可随时联系司法所或村干部介入疏导,避免矛盾再次积累。三是延伸普法服务。结合此次案例,在中西村、乐堂村开展“家庭和谐”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讲解《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相关条款,与村民分享类似调解案例,引导村民养成依法办事的正确理念,树立正确的家庭相处观念,从源头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

   “基层矛盾化解不是‘一调了之’,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我们将以此次调解成功的案例为切入点,认真复盘和总结调解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黄育婵深有体会地说。她表示,今后,大圩司法所将持续优化“调解+跟踪+普法”的工作模式,以更细致、更长效的服务,守护辖区每一片村落的和睦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坚实地走下去。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