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与信任感。推进乡村廉政建设,既要靠制度约束,更要靠干部自觉,方能筑牢乡村振兴的廉洁基石。
乡村廉政建设,当以“微权力”规范为切口。村级事务中,低保评定、危房改造、集体资产处置等看似琐碎的“小事”,实则是群众眼中的“大事”。不少基层干部栽跟头,往往就源于对这些“微权力”的轻视。因此,要通过“小微权力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将办事流程、决策过程晒在阳光下,让村民看得懂、能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
乡村廉政建设,需用“常态化教育”铸魂。基层干部与群众朝夕相处,其廉洁意识不仅影响工作成效,更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案例警示、廉政党课等形式,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的行为自觉;组织干部走进田间地头,在倾听群众心声中感悟“当官发财两条道”的真谛,才能让“为民服务”的初心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
乡村廉政建设,要靠“群众监督”护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村民参与监督,让“蝇贪蚁腐”无所遁形。同时,对清廉干部要及时表彰,树立“廉洁有为者有位”的导向,形成“人人思廉、处处守廉”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廉洁先行。基层干部唯有守住“廉”字底线,才能赢得群众真心拥护,让乡村沃土在清风正气中结出幸福硕果。(李村镇南胡庄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