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公安交警始终保持对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近日,执勤民警在梅塘西路依法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摩托车,依法对摩托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恢复车辆出厂设置。这是梅州市梅县警方近期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又一典型案例。(5月27日《梅州日报》)
众所周知,摩托车经过改装后,由于车速加快,不仅会导致骑行者难以控制车辆、制动刹车困难,而且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可见,非法改装摩托车是一种危险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同时,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改变发动机、排气管等关键部件的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处以500 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这说明,非法改装摩托车也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对非法改装摩托车行为必须“零容忍”。一方面,执法部门一旦查获非法改装摩托车行为,就应通过高额罚单、责令整改等处罚方式,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整改代价”,倒逼商家或车主不敢擅自对摩托车进行非法改装。另一方面,技防部门应对摩托车设置改装阻止系统,通过技防手段,从源头上阻止非法改装摩托车行为。
同时,公安部门不妨通过相关媒体加强必要的普法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商行和车主知晓非法改装摩托车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自觉遵规守法,远离非法改装的不法行为。
我们相信,只要执法部门严处罚,技防部门严防范,再辅以公安部门普法宣传,就一定能有效打击非法改装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从而既确保摩托车的安全,又确保骑行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