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法官,我正在赶往高铁站的路上,准备回家过年,不方便视频调解,能通过其他方式调解吗?”
法官:“没问题!这样,我建个微信群,你们双放只要在方便的时候回个信息就可以。”
……
当事人:“十分感谢法官,我还是头一次以群聊的方式解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种调解方式很便捷,现在纠纷解决了,我们可以安心地过年了。”
1月27日上午9点7分,镇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秧法官收到一条短信,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借款人鲁某某表示愿意立即履行给付义务。收到信息后,秧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贷款人(某某金融机构),贷款人的代理人陈某某表示现公司已经放假,自己正在回家的路上,不方便视频调解,希望通过其他方式调解。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当日9时32分,秧法官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借款人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立案前得以化解,为当事人在春节前解决了烦心事。
在办案中努力践行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宗旨,提高司法效率,已成为镇康法院为民办实事、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镇康法院坚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