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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巧执行促案结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迪丽努尔 艾则孜·阿吾提  日期:2025-1-9 字体: [大][中][小]

    在法律的威严与人性的温度之间,总有一些故事令人动容。而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又能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司法工作者不断探索的课题。近日,一起被执行人用“纸箱”以物抵债给申请人后执行完毕的案例,为我们展现了司法的智慧与温度。

    2023年8月7日,申请执行人阿某、艾某因被执行人岳普湖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期间,岳普湖某公司经营受多方因素影响陷入困境,被执行人岳普湖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宗某面对接踵而来的执行干警,在压力之下抵触情绪较大。针对该案件的执行,宗某表示目前公司账上没钱,无法履行。而本案2名申请人均为残疾人,收入不稳定,家庭经济困难,且急需前往医院进行治疗。执行干警迅速行动,通过全方位网络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立即线下走访调查,与当地基层组织联系、与公司负责人宗某面对面沟通并到企业内部调查,确认宗某所说情况属实。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的实际状况,若贸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不利于公司继续经营发展和履行支付残疾申请人的义务,还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面对执行两难的困境,如何既满足申请人的诉求,又同时顾及企业的生存发展,考验着办案人员的智慧。执行干警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另一方面评估执行行为有可能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考虑到案件执行历时长,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负担增多,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均同意用纸箱抵顶债务。

    一场以“纸箱”抵债的执行行动展开了。双方在法院的见证下,对纸箱的数量、质量进行了认真核对,确保抵债价格公平合理。

    最终,被执行人将岳普湖县某公司厂内的价值81000元的纸箱交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结果表示认可。至此,这场“以物抵债”的执行画上了圆满句号。(作者单位: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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