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一起涉及买卖纠纷合同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二审民事调解书要求、不申报财产,不履行付款义务,还擅自转移、变卖、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该院不断完善“立审执一体”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在强大的威慑下,宋某表示愿意尽快偿还欠款。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在法治社会中,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系统的难题。当判决无法有效执行,法律的威严就会大打折扣。2019年6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即提出把解决执行难纳入各地依法治省(区、市)指标体系。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久久为功解决执行难。拒执罪,犹如一把利剑,高悬在那些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之人的头顶。当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时,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推出了执法“强抓手”。此前推出的制裁政策都是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的民事政策,依旧有人拒不执行、不思悔改,久而久之大众也用“老赖”称呼他们。在此种状况下,“两高”出台的最新解释,不仅回应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做到了迅速、强力、及时,有助于加大执行力度,突出了执行的强制性,促进了司法解释与立法“耦合”。
二、打造执法“硬武器”。在此前被裁人常常在诉讼开始后就着手准备隐藏、转移财产,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这种偷梁换柱、蚂蚁搬家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该罪,避免了被执行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拒执行为的坚决打击,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决心,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
三、锻造执法“组合拳”。最新司法规定,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时,对其故意毁损、无偿处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审查。通过各个机关的互相配合协作,大大加速了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多个环节进度,加强了打击违法犯罪的效率。有关部门也应该创新执行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执行效率。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配合。只有破解执行难,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
司法权力的有效行使,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让每一个判决都得到切实执行,才能让人们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共同构建起诚信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