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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普法赶大集 共扬法治新风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何文玉  日期:2024-10-31 字体: [大][中][小]

   “真没想到今天这么多平时想问问题的单位都来了,你们能来真是太棒了!大家都有好多法律上的事儿想问呢!”来自各个社区的居民们开心地对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负责这次法治大集的工作人员说道。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应新民街道新惠社区的邀请,与县妇联、汪林检察院、新民司法所、新林派出所、新民街道关工委等单位携手,共同开展了一场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这种贴近民众、便利民众、服务民众的联合普法行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一听说有这场普法盛会,大家纷纷赶来,积极参与到普法活动中。

    普法摊位解民忧

    活动开展过程中,有不少群众前来咨询台咨询妇女权益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方面的法律问题。

    张女士:“法官,我想问一下,妇女在婚姻和生育问题上,是否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妇女有结婚、离婚自由,不受任何人干涉;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王阿姨:“我看到新闻里,有很多偏远山区的家长生完孩子以后把孩子卖了换钱,这种行为是犯罪吗?”

    法官:“确实,尽管我们每个人都是父母的后代,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便拥有独立的个体身份。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尊重孩子的权利,绝不能将孩子视作商品进行交易。父母出售亲生子女的行为构成犯罪。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未成年子女交予陌生人并因此收取金钱,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或直接前往最近的派出所寻求帮助。”

    法治大集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法官干警们针对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问题,我们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并通过“法官进网格”平台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便群众日后咨询。同时,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我们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培养学习法律、理解法律、运用法律、依法行事的生活习惯,学会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和纠纷。

    联合宣讲惠民心

    随着岁末临近,许多以欺诈老年人为手段的不法之徒开始蠢蠢欲动。为了帮群众更好地守住钱袋子,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便借此类电诈问题与新林派出所进一步联合,为现场赶大集的老人开展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法律宣讲活动。

   “法官,我想问一下,最近总有诈骗的给我打电话,我都不敢接电话了,可怎么办呢?”

    宣讲中,不少老年人提出了关于自己接到诈骗电话的疑问,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官以典型案例为依托,深入浅出地向群众传授了识别诈骗话术的技巧,增强了群众的财产保护意识。同时,新林派出所就常见的养老诈骗四个类型进行了介绍,一是提供“养老服务”、二是投资“养老项目”、三是销售“养老产品”、四是宣称“以房养老”,只要陌生人索要银行卡号、验证码、发送不明网站链接、谈到返利、退款的一律都是诈骗!

    此次普法活动将联动普法宣传、司法实践与社会治理有效融合,近距离听取民声、收集民意,在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析理的同时,并穿插经典案例以案释法,确保群众听得懂、弄得通、吃得透。来赶集的群众纷纷表示道:“这次真是没来亏,了解到了不少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是我们收到的最好最实在的年货。”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推行法治赶大集流动普法活动,有效深化了“法官+联动普法+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的社会普法责任体系,坚持将群众路线与法治手段紧密结合,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路径,采取多样化的强效举措,显著提升了辖区司法服务的品质和效能。(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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