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们的执行案款,请你们详细清点一下。”
“非常感谢你们,亲自将执行案款送来,让你们受麻烦了。”
11月14日上午,兴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林获知申请执行人家居农村,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驱车将10万元执行案款送到家中,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执”理念。
杨某某诉贺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在外躲避,经财产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因病死亡,其配偶年近九十,四个子女家境困难。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贺某某,最终将被执行人找到,向其释法明理,再三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释法理、评事理、讲情理,被执行人贺某某主动履行案款10万元,将胜诉权益终于兑现成“真金白银”。
在杨某某死亡后,已将其配偶及子女均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在了解申请执行人家庭情况后,决定将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并让在家的三个子女当场清点案款。另一女儿在外地打工,通过视频告知相关情况。杨某某家人足不出户感受到司法温暖,决定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全心为民”的锦旗赠送给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畅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作者单位: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