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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隐身”被执行人“现形”促和解
——-河北孟村法院强化执行措施运用,促案件和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张丽娟  日期:2024-11-12 字体: [大][中][小]

    社会不断发展,执行案件日益纷繁复杂,被执行人更是花样频出,躲避执行不现身已成为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2024年11月8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责任纠纷案中,用足用尽各项执行措施,多管齐下,成功迫使“隐身”被执行人现身,化解了一起涉民生执行纠纷。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被执行人李某承建他人房屋模板工程,雇请申请执行人张某参与搭建模板。某日收工时,申请执行人张某为图方便从二楼顺着木柱滑行下楼,不慎坠落,后被工友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然经抢救受伤。因对赔偿问题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张某2024年10月9日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应承担60%的责任合计金额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置之不理,无奈申请执行人张某2024年11与2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首先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了常规查控,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几无财产。办案法官吴玉超决定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拘传行动名单,然因被执行人李某不在家中行动扑空。面对被执行人李某的“避而不见”,办案法官吴玉超又通过网络媒介发布执行公告,向社会公众征集被执行人李某行踪及车辆下落。

    眼见执行进展缓慢,办案法官吴玉超积极与被执行人李某当地司法所、村干部座谈沟通,告知案件执行情况,并希望他们发挥乡土优势,配合做好被执行人李某以及家人思想工作。在联合劝告下,被执行人李某终于同意“现身”处理。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家庭条件,执行法官吴玉超决定从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分期履行方向着手。执行法官吴玉超讲法理,村干部道人情,合力引导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执行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背靠背和解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张某家属体谅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难处,大幅度降低了被执行人李某赔偿金额,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当场支付了第一期赔偿款10万元。案件和解

    笔者感言

    民生案件关乎百姓福祉,民生权益的兑现直接影响百姓司法幸福感的获得。法院要持续树牢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健全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执行机制,坚持快立快执、特事特办,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沟通联动,力求高效化解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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