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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雪: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引领高效能检察履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孟雪  日期:2024-11-7 字体: [大][中][小]

    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蓝图中,党的领导犹如定海神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保障。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其首要属性是政治机关,这一特质决定了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奉为圭臬,矢志不渝地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从宏观的政策制定到具体的案件办理,都离不开党的指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各类风险挑战层出不穷。只有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听从党的指挥,检察机关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站稳脚跟,不迷失方向。党的领导为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和明确的目标,确保检察机关能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是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效能的关键路径。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通过加强党建工作,能够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让检察人员在面对复杂案件和社会问题时,能够敏锐洞察其背后的政治因素和社会影响,准确判断是非曲直,做出公正合理的决策。政治领悟力使检察人员深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将其融入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治执行力则确保检察人员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推诿、不拖延。在办理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时,检察人员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严格执法,还要充分考虑案件处理对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影响,通过党建引领,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定力,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体现人民意愿的法治之路。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守这一道路,维护法治权威。在司法实践中,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杜绝任何形式的特权和不公。同时,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通过办理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此外,检察机关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总之,检察机关要始终牢记自身的政治属性和使命担当,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的力量。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作者单位:肃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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