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为基层减负的鲜明导向。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百姓,上要为党分忧,下要为民解愁,若被束缚了手脚,将会直接关系到为人民办事的效率与结果。推进基层减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党和人民,更好的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破解“小马拉大车”的难题。但要明确的是,基层减负要“减”到关键处,“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要把握好“减”与“不减”的平衡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基层以实为先、以民为重,确保减负工作“减”到位、“增”实效。
减“形式”不减“落实”,基层减负要促落实落地之效。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常常牵挂着基层,牵挂着基层干部,他强调:“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一句简洁而真挚的话语,却能让基层干部切身体会到那份温暖的情怀,感受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每一名干部在各自岗位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职能,我们都知道,基层任务繁多,为了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头绪纷繁的基层事务常常让基层干部在工作中高负荷运转,往往会“顾此失彼”,这也会导致“小马拉大车”的状况出现。对此,我们在提高各自效率的同时要“轻”形式、抓落实、重实效,把基层减负抓在实处,落到真处,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笔尖上的形式主义”给基层增加负担,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去投入到为党分忧、为民奉献的实践中。
减“负担”不减“责任”,基层减负要增为民服务之质。职责清晰方能行之有效,牵牛要牵牛鼻子,基层干部要沉下心来搞清楚弄明白我们的权责是什么,我们的服务主体是什么,我们如何能更好的服务好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怎样做能更好的提高办事效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方,这样一来,基层干部“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就变得更加清晰明了。基层减负要“减”而有“赋”,需从“为车减负”与“为马赋能”双向发力,减去基层干部的“应减之负”,为担当实干赋能。基层干部要始终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把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应担之任、应尽之责”担起来,多在实效上用功,少在形式上费劲,从而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减“痕迹”不减“实绩”,基层减负要提干事创业之能。工作“留痕”能有效还原干部对工作的落实情况,但过度“留痕”和为了应付交差的“留痕”就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反而成了一种负担。有些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处处留痕、事事留痕,导致许多基层干部“不得已而为之”,加班加点、挑灯夜战、奋笔疾书,去搞一大堆书面材料。“痕”是留下了,但“绩”却没有创造出来,“效”也没能取得,表面是贯彻了上级精神,实质上使重大决策部署的效应层层衰减、形成“空转”,这样的政绩不要也罢。作为党的干部,要实字当头、干字为要、民字为重,扎扎实实搞政绩,真真切切为人民,把减负带来的获得感,转化到推进工作、助力发展的实绩之中。当然,基层减负要精准施策、靶向纠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观,营造出实干担当、敢为善为、为民造福的良好干事氛围,让基层干部能够轻装上阵,更好投入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中去。(作者单位:十五级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