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行业法治卫生人口详细内容
黄鹤鸣:医保基金应全面建立社会监督制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鹤鸣  日期:2024-10-22 字体: [大][中][小]

    近期,国家医保局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引起社会热议。(澎湃新闻)

    全面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制度不仅能保障基金的安全,还能促进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它的使用和管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全面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医保基金的监督中来,提高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这样一来,想利用医保基金谋取私利的人,就会无所遁形。

    开展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和媒体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投诉举报渠道,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加强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府工作、政策措施、财政预算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再次还要完善相关监督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监督的主体、对象、范围和程序,保障社会监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然后还应该加强医保基金的信息化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还要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大家对医保基金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家都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则是要建立监督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社会监督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监督措施,推动监督成果转化。相信在全体共同努力和参与下,一定能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027101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