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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祺:紧跟法治“路标”,踏上和美乡村建设新征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嘉祺  日期:2024-9-30 字体: [大][中][小]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当前正值国庆佳节,基层工作者更要牢记推进乡镇法治化建设进程的决心,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产业发展、增进人民幸福保驾护航,为全面小康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夯实基础。

    扶稳“定海神针”,紧抓“关键少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在于坚持党作为“定海神针”的地位,必须巩固基层党建的法治根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法治思维必须通过党组织用“铁手腕、硬手段”才能够发挥出其真正效力,确保法治建设“目标不脱靶”。党员干部作为法治建设推进的“关键少数”,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凝聚起法治建设“向心力”,为促进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融合提供“黏合剂”。

    疏通“法律堵塞”,打造“绿色通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初心使命。干部要加强普法“牵引力”,主动深入农家小院、乡间小路开展普法宣传,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打通群众学法渠道堵塞,教育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政府应不断增强法律顾问服务意识,打造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强化服务功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五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为群众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整合“大手小手”,创新“多治并举”。坚持政府治理“大手”和基层自治“小手”相结合,积极运用“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自治为根本”治理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火车头”作用,促进乡村自治与法治有机融合,最大限度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激发执法“驱动力”。同时应积极推广“积分制”“法治坝坝会”“六手印记”等基层治理模式,依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志愿服务者,创新群众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领导接访、“三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让信访纠纷调解工作有人管、管到底,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作者单位: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武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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