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双方家属处获悉,湖南醴陵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案二审维持原判。(2024年9月26日极目新闻)
湖南醴陵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案,事件一出现倍受全国广大百姓关注,如今案件判决结果出炉,由过去的故意杀人罪判处政协委员死刑改判为赔偿650万服刑15年,其判决结果一经媒体报道,让很多人不明白,并纷纷质疑,难道说这650万元就可以买一条命吗?还有就是作为一名村干部是如何这样有经济条件呢?一下子能够拿出650万元的天价赔偿来,还相当轻松,这案件判决符合法律法规吗?会不会存在花钱减免刑罚的事件存在呢?
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事件出现让广大百姓看来是相当恶劣,这政协委员做出这样的事件来,这头脑里可有法治观念,他做出这样的事件,岂不是拿别人的生命视草芥吗?这政协代表的人性还怎么能够评价呢?对于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不需要严肃处理吗?
政协委员的身份不一般,非但如此他还是村官,被他撞的人身份同样不简单,是一名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村干部,两个人之所以会产生交集,乃是政协委员作为村干部与作为人大代表一方的村干部因为调解村中企业调换土地问题进行协商,当时因为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父亲在协商这一事件中出现了严重的矛盾,被政协委员误认为人大代表殴打了其父,于是驾车对人大代表进行冲撞,造成了其意外死亡。这一案件让外界百姓看来,政协代表犯罪事实清楚,并且还作为一名身份特殊的人员,在相关事件上,其态度激进,对于他的处罚就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罚,让其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的判决。
一审判决涉嫌犯罪的政协委员被判决死刑,可是经过湖南高院裁定后又发回重审,二审因为犯罪嫌疑人家属通过中间人积极与受害人家属沟通,获得了谅解,并赔偿650万后,执法部门对其判决服刑15年。尽管在二审过程中,执法部门依据由过去的故意伤人罪,修改为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决也是很重的,但是对这一事件的判罚,外界广大百姓依旧不满意,非但如此,事实上其家属也对案件的判决不满意,质疑执法部门在这一事件中的判决其依据是否准确。违法部门认定政协委员在撞击人大代表时的举动具有自首、主动赔偿、初犯、偶犯等诸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这样的认定真可以让百姓认可吗?
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一条鲜活的生命逝去,作为一名特殊身份的人,在特殊事件上的表现,真正是德不配位,让百姓相当失望。还有就是对于高额赔偿款能够轻易拿出来,更让外界百姓认为,其村官是不是也存在着小官巨腐行为呢?在这一事件中,执法部门所做的文章真需要细之又细,还需要做得更全面。当然对于二审的判决结果,如果受害人家属还不满意,还可以通过向湖南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继续维护自身的权益。唯有将案件做到实事求是,让百姓无可挑剔,这才是百姓期待的结果,更能够体现司法的公信力。(作者单位: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