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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男子高空抛物被判死刑,危害公共安全就要零容忍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苗凤军  日期:2024-10-21 字体: [大][中][小]

    2023年6月,28岁女子在吉林长春某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从32楼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不幸离世。周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2024年10月21日光明网)

    男子周某悲观厌世,没勇气自杀,采取极端行为,在居民楼上高空抛物,造成百姓一死一伤被执法部门判处死刑,事件出现,让广大百姓相当意外,高空抛物事件过去在全国多地发生过,对这样的人员判决从来没有出现过判处死刑的,而在今天的事件中,周某为什么会判处死刑呢,还立即执行,周某的行为与其他人相比有什么不同,其性质难道更恶劣吗?

    周某应该被判处死刑,对其立即执法更彰显了执法部门对于这类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零容忍的态度。新闻事件中的周某,年纪轻轻,却不思进取,不想上班做不到自食其力也就罢了,自己不想活,想自杀,在自身没有勇气的情况下,居然会产生悲观厌世、仇视社会的想法,跑到高层建筑物之上,针对群众多次进行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仅在当地社会给广大百姓造成恐慌,最为严重的是还造成两名无辜群众一死一伤,这种事件出现,让任何人都不能容忍,周某的任性,造成百姓祸从天降,周某就要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执法部门对其重罚诠释不仅仅对法律法规的尊重,更诠释了对百姓生命权的尊重,诠释了百姓的生命权力不可侵犯。

    高空抛物深受全国广大百姓深恶痛绝,在全国范围内过去所出现的高空抛物或者是堕物事件,所造成的伤害还是很严重的,对百姓财产和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是很难做到统计的,尤其是要说的是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意外死亡事件已经不再是鲜见,特别是在高空抛物相关的案件中,某些人就是别人用心的,一年或者一段时间内多次高空抛物在某些人身上出现也并非是个别现象,对高空抛物行为,无论是广大百姓,还是媒体一直在呼吁要进行严肃处理。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一系列高空抛物案件得到公正裁决,有力维护了民众生命财产权益。而如今在吉林长春某小吃街,又出现周某从32楼高空多次进行抛物行为,根本没有法律法规观念,无视他人生命安全,执法部门对于他的行为不进行严惩,对不起死难人员及其家属,同时对其重罚,更在当今社会产生强大的震慑力,让高空抛物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

    吉林长春周某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一死一伤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审判意义深远。希望广大百姓从中汲取教训,个人行为要远离高空抛物,做守法高素质公民,来体现时代和谐社会之美。(作者单位: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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