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预防乱砍滥伐林木专项行动方案》精神,9月23日,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联合大圩派出所、大圩镇林业站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态保护、预防乱砍滥伐林木专题法治教育活动。
港北区司法局副局长宁雪群、大圩镇武装部长韦建新出席本次教育大会,会议由司法所所长主持,辖区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参会。司法所所长首先对本次活动的背景及意义作出说明,并通报今年以来大圩司法所个别教育、集中教育、走访谈话、滥伐林木犯罪等情况,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增强身份意识和法治观念。
本次教育活动,着重从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定义和办理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流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乱砍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和有关量刑规定进行详细讲解,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分析乱砍滥伐林木产生的原因,使社区矫正对象对遵守林业法律法规、保护林木、依法砍伐林木有了更深、更准确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
下一步,大圩司法所将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林业法律法规、保护生态资源、林业资源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环保和守法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杜绝乱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为筑牢新时代壮美广西生态安全屏障发挥积极作用。(作者单位: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