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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司法所“网格+”工作体系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质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洪少蓉  日期:2024-7-19 字体: [大][中][小]

    2024年以来,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依托公共法律工作服务站、红格善治工程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融入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社矫安帮志愿者(网格员)等四支队伍,构建起“网格+”工作体系,有力推进司法行政与网格的深度融合。

    一、“网格+人民调解”,调解覆盖精密化

    大圩司法所运用“小微网格+滚动排查”工作方法,对全镇各村(社区)重点矛盾纠纷、疑难杂症进行点对点、限时间、压责任落实,确保化解和销号,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得好、群众满意”。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作用,指导各村(社区)每月开展常规排查,重大敏感时期、节假日随时督查排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多发性、涉民生、涉众型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严格落实报告、研判、分析制度,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经过宣传、指导、培训,网格员队伍已经成为日常矛盾纠纷调解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真正贡献了网格力量。例如:大圩镇新建村网格员莫某在进村入户排查时,发现村民周某与李某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产生矛盾纠纷,两人刚开始各执一词,争吵不断。网格员莫某知悉情况后,立即向村委报告,并迅速化身“调解员”,分别与两村民进行交流沟通,通过了解想法、提供解决方案,最终两人同意各退一步、互不越界,及时成功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用脚步丈量网格,用服务凝聚民心,用责任构筑平安,切实运用“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模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大圩镇共受理矛盾纠纷153起,调处成功136起,调处成功率88.9%,为提升港北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网格+法律服务”,服务群众精准化

    大圩司法所推动法律服务全面延伸,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走进“小微网格”,提供法律咨询、法援申请、维权指引等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例如:寻杨村覃某和黄某本是亲戚又是多年邻居,却因田间地头排水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黄某家田头的排水沟因水量太大溢出流淌,黄某为方便排水,在没有告知覃某的情况下,顺势沿覃某家水田一侧挖了一条排水沟,占用到覃某的水田,两人因此发生纠纷并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越吵越激动,扬言要打一场,告到法院都不怕。

    接到网格员的情况报告后,大圩司法所立即采取送法律服务上门、送法律服务到现场等方式,组织该村法律顾问、调解员、网格员立即前往实地查看情况。通过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向双方释法明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关系的规定,依法解决争议,在双方态度有缓和的情况下,提出调解意见,提议将排水沟在原有位置加深加宽,既能消除排水沟溢出冲水到黄某家的田,又不占用覃某的田。最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该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虽案情简单,却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大圩司法所积极处理看似小事的民事纠纷,在开展“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有效维护了乡村、社区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大圩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33场次,解答法律问题635余件次。依托“红格善治”工程便利优势,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业务融合、互补配合,强化资源集约利用,将“小微网格”打造为法律服务的“前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加强“企业法律体检”,开展入企、入园区活动7次,走访企业68家次,及时跟进开展个案指导,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帮助,帮助依法维权。

    三、“网格+法治宣传”,普法服务精细化

    大圩司法所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拓展提升工程,组织优选培育的285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培训6场次、组织参加网络学习5次,切实提高村居“法律明白人”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熟悉人头地头、民情民意的优势,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民意解读、矛盾化解,成为基层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法治实践的引导员。

    长安村刘某离异二十余年,离婚后其妻带着三个孩子独自生活,期间刘某和子女们没有往来。现今刘某患有脑梗,随着病情的加重,目前生活已无法自理。该村法律明白人郑某在日常开展排查宣传工作中了解到他的实际情况,向大圩司法所汇报征求指导意见后,主动找到刘某的前妻及儿女,通过法与情结合、用法理服人、让亲情融化“症结”的普法方式进行劝说:根据民法典规定,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因父母离异而消除,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也不能被抛弃和免除。同时以“刘某在子女小的时候显现了对他们的父爱,后面因为夫妻离异才逐渐减少了往来”亲情唤醒法融化孩子们心里的“症结”,最终刘某的子女同意赡养照顾刘某,有效的解决了刘某的生活难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网格+社矫”,监督管理规范化

    为有效破解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对象管控难等问题,大圩司法所不断健全“网格+社矫”工作机制,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优势,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到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中,实现立体化、全方位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工作目标。

    大圩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按照属地(村、社区)分类建档后,发放给各村(社区)网格员及时更新信息,实现网格化管理、立体化矫正;各村(社区)网格员化身“法律宣传员”“心理宣教员”“帮扶教导员”等多重身份,协助配合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定期逐一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和掌握网格内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状况、活动情况,收集和处理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意见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司法所。

    近日,大圩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网格员来到上莲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陆某的家中,进一步掌握其生活和思想动态。“他比过去更关心家人,我们说的话也听得进去了。”陆某的家属欣慰地对工作人员说道。

    大圩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网格+司法”共治模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走访关怀、监管教育、心理疏导等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员距离近、接触多、反应快的优势,以“小网格”撬动社会“大治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走好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大圩镇在册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34人、安置帮教对象315人、社矫期满后续跟踪对象192人,未发生脱管、漏管及重大恶性重新犯罪案件。(作者单位: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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