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养护公司:“你看一下钱转过去了吗?”
某苗圃经营者:“已经到账了!”
2024年8月,通铁法院受理1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某苗圃因种植的红豆杉枯黄,认为是某养护公司喷洒的养护材料所致,故而引发此次诉争。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情况复杂,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厘清养护公司喷洒的材料与苗圃种植的红豆杉之间的关联性,承办法官一行来到受损红豆杉所在区域进行现场勘验。
双方当事人对受损红豆杉的数量存在争议,通铁法院干警现场协调,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成“1+1+1”的勘验小组,由承办法官和某苗圃的代理人、某养护公司的代理人共同对确定区域的红豆杉数量进行逐一清点,司法警察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双方当事人再各委派1人与书记员共同记录具体数量,同时对受损苗木周边区域的植被生长情况进行了记录。结合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案件的基本事实得以厘清。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反复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各方当事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也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差距不断缩小,最终确定了双方均认可的纠纷解决方案。
2024年8月26日,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某养护公司现场给付了某苗圃赔偿金,一场历经1年的矛盾纠纷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我们本来是主张这1年的苗木损失,但是法官说得对,哪有老百姓总打官司的,这次通铁法院是一次性帮我们把未来的矛盾都解决了,我们不用再打官司了,而且经过法官沟通,我今天就收到了赔偿金,真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啊!”某苗圃的经营者兴奋地说。
“感谢法院能够考虑企业运营的困难,帮我们促成这起纠纷的根本解决,这之后我们企业也能够安心的生产运营了!”某养护公司的代理人也对通铁法院服务企业的务实举措,给予高度的认可。
通铁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法院解纷、当事人双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