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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妇联”协作联动,成功调解家事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欣悦  日期:2024-8-15 字体: [大][中][小]

    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2023年,柳河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驿站,自驿站成立以来,共成功化解20多起家事纠纷案件,并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案件结案后建立回访机制,确保离异家庭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依然能得到保障。今年,柳河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巩固“法院+妇联”模式,县妇联多名工作人员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加入案件调解和审判中。人民陪审员以社会现状评判出哪种裁判结果更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承办法官以案件事实认定方面出发,形成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审判方式。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给被告送达开庭手续后被告没有按时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和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合议案件后考虑离婚案件在没有特定的情况下被告不能缺席审理,便一起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工作。因此案原告已经起诉3次离婚,并且双方分居多年,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人民陪审员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服,最终被告同意离婚。

    在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离婚协议约定被告给付原告10万元,但被告迟迟没有给付。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由于被告没有工作,父母患病孩子上学生活压力大,便提出分期偿还10万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今年年底给付5万元,明年8月末给付剩余5万元,该案件成功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与县妇联的沟通协作,持续深化“法院+妇联”工作模式,坚持能动履职,拓展实质性解纷路径,形成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高效化解家事纠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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