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敦煌市坚持把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紧盯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多渠道、多领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设岗。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人岗相符、科学设岗”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充分考虑各乡镇脱贫劳动力结构和农村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类别和岗位数量,组织人员对岗位设置的必要性、设置数量的合理性、岗位与劳动量的匹配度等逐一进行核查,防止岗位开发盲目化、随意性、福利化倾向,凸显了“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公益属性。目前,全市共涵盖乡村保洁、卫生监督、乡村绿化、农村养老、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等方面公益性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领域全覆盖。
二是动态调控规范管理。为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岗位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按照“随机检查、群众考评、政府考核”的方式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加强监管,不定期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电话抽查、入村核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上岗人员履职尽责,防止出现一人多岗、顶岗替岗、“吃空饷”等问题。
三是提高标准落实待遇。严格规范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等程序,公开透明、按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切实保障上岗人员补助待遇。敦煌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稳定就业力度,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障公益性岗位顺利开发。在保持原有公益性岗位总量的基础上,探索开发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等类型岗位,截至目前,累计安置255名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上岗就业,并且确保上岗人员每月有500元的稳定收入。
下一步,敦煌市将持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提升公益性岗位服务效能,实现公益性岗位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让公益“小岗位”迸发出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