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依法惩治网络谣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网络在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一些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近年来,有关部门就整治网络乱象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举措,为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指导,完善法律适用,依法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活动。
当前网络违法犯罪呈迅猛增长之势,其中利用网络制造、散布谣言的情形占相当比重。与会专家系统梳理了我国关于网络谣言治理的立法和司法发展历程,指出在惩治网络谣言犯罪时应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分析了利用网络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形的具体认定。关于与网络谣言关系较为密切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的适用,与会专家指出,要从入罪条件、犯罪对象、犯罪客体、诉讼程序等方面加以区别:诽谤罪中的网络谣言主要针对特定的自然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网络谣言主要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政府机关,意图引发关注、制造影响、扰乱秩序;对于谣言既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又指向不特定的某一类人的情况,要结合行为人的动机目的、谣言散布范围、造成影响等综合判定,如目的主要在于制造影响破坏社会秩序,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此外,为解决网络谣言诽谤案中行为人查找难、取证且固定证据难等问题,与会专家认为,从长远来看,宜通过修改立法将诽谤案件转换为公诉案件。 针对以上网络乱象,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等等卓有成效的打击手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针对依法治网难点问题,加快研究制定“好用管用”地方性规章,不断完善管网治网领域规范制度;针对数据安全保障、大数据算法规制等前沿性问题,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规章立法和修订进程;针对网上诉讼规则体系和涉网案件审理机制问题,完善在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互联网法院运行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作用,形成惩治违法犯罪工作闭环。
二是严惩违法犯罪。着力强化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和不良信息、电信网络诈骗和深度伪造等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互联网新型犯罪;着力强化黑灰产整治,紧盯帮助实施涉网犯罪中的推广、技术、网号、支付、数据等关键环节,打击网络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着力强化新业态管理,加强信息网络和大数据安全防护,规范互联网企业涉个人信息数据安全处理,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大力整治“网上历史虚无主义”“‘饭圈’乱象”“算法滥用”等网络生态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信用管网,建立健全新闻信息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信用通报机制,探索构建网媒、网络社会组织、网站、网企、网民五类主体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数字法治,全力打造覆盖传播、舆情、管理、安全等全领域数字化应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智治体系。
四是发动社会力量共建共治。深化打造依法治网传播阵地,推动依法治网理念深入人心;深化打造网络辟谣打谣平台,持续完善“捉谣记”品牌,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媒体、网站、网民联动的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置的全省“一张网”格局;深化打造行业组织引领品牌,发挥互联网党组织、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引领作用,促进互联网企业、广大网民深度参与依法治网实践。通过以上政策措施,清朗行动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清朗”专项行动是网络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任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坚决遏制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蔓延态势。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网络环境的风清气正,自觉配合国家对网络环境的治理,早日形成正能量的网络空间环境。(作者单位:宋庄子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