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印发专门通知,决定从3月25日起,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正当其时也十分迫切。
涉及中小学生的安全事故,痛人心扉,更为校园安全教育敲响警钟。如何避免悲剧发生?如何提高孩子们的保护意识?如何增强安全治理能力?这些问题是摆在各地各级有关部门面前的必答题。回答好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相关工作,使得安全教育更加广泛地深入人心。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校长,学校要从全局入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做到层层有措施,人人有责任,个个有目标。工作要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存侥幸,不留盲点,不出漏洞。坚决落实责任制,实施绩 效工资考核时,对那些工作成绩
突出,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的责任人予以惩罚,要严肃追究各种安全事故,有效保障校园平安。
(二)建好校园安全人防的体系
政府和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安管机构、安保机构、社会机构,落实相应的责任,形成校园安全管理的共同体。地方派出所与学校密切配合,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民警、协警、门卫保安和安保志愿者在校门口巡防;严格实行门卫查验、来校登记和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加强师生出入校园、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车辆的管理;学校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强化重点时间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实行校园安全日报制;落实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接送交接制度,所有年级准时放学,特殊情况通知家长何时接送。这些也都是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装备到位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现代技术手段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如在学校重点部位加装摄像头和红外线报警器,门卫与110应急中心链接报警按钮,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安全教育,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
综观安全事故,许多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源于相关人员缺乏安全意识,那么师生安全意识强弱直接影响到校园安全。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与安全防范能力高低,是学校安全工作与安全状况的终极体现。努力形成安全意识与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则是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的形成,一是了解安全知识;二是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学生一般都缺乏社会阅历,生活安全知识比较贫乏,因此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从教育职能来说,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依靠社会力量从日常抓,从细节上预防
学校的安全教育,不但学校要狠抓落实,社会、政府和家长也要负起责任。学生的安全不但要从校内抓,在校外的安全也同样的不能忽视。有很多的家长对于教育的认识不够,认为只要把孩子送到校园教育就是老师的事。无论学生在校外犯了错误,还是受到伤害,都把责任统统推给学校,但是自己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呢?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学校,寒暑两个比较长的假期里,学生任意的在河流池塘里摸鱼、游泳,在农田里放火,甚至聚众进行酗酒等事情也不时发生,因此而引起的火灾事件、学生溺水事件,因为聚众不合造成的恶意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所以不但学校自身要抓好自己安全工作,更应当适当的在家长会等等场合把这些理念普及到家长身上,令家长积极自觉地参加到学生安全的保护工作中来。
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小的安全事故只是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大的事故则对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直接威胁,对于社会稳定有了一定的动摇。因此,在思想上要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预防,在行动上要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且需要严格而有效的执行力。(作者单位:宋庄子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