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土地引纠纷,法院+村委温情调解,重拾叔嫂一家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艳杰  日期:2024-4-1 字体: [大][中][小]

   “哥哥没了,她是和我哥后到一起的,她也不是我亲嫂子,这地原本就不应该给她,我能给承包费就不错了,直补、粮补还要给她……”

    “你们是二十多年的叔嫂了,还真的为这一年千八百块钱闹到法院,真的一点不顾及感情了,你哥没有了,她也是你嫂子啊……”

    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作为管辖六大乡镇的基层人民法庭,每到春耕季节,都会收到几件因土地引发的纠纷。近日,孤山子法庭就收到一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诉前调解员联合村委会,让同一村的叔嫂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曲某与被告刘某为同村村民,又是相处二十多年的叔嫂。2000年哥俩分家时,曲某和丈夫分得了承包田7.5亩。由于夫妻俩当时经常外出打工,便将这7.5亩承包田转包给了刘某,刘某一直耕种至今。2018年土地确权,此承包地确权在曲某名下。2021年曲某丈夫去世后,刘某每年只支付了承包费,每年领取的直补、粮补1000元并未按约定交还给曲某,为此曲某多次向刘某催要,但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无奈曲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7.5亩承包田,并支付三年补助款3000元。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本着“勤跑腿”“多动嘴”的办案理念,立即联合该村村长一起上门进行调解。来到刘某家后,刘某没有太多激烈情绪,只是一个劲儿支吾,低着头,也不再解释,但是也不表态给钱。

    调解员见状连忙加把火的说道:“看着你也不像是不念亲情的人,你可能就是一时没转过来弯,这块地既然确权给你嫂子了,那么你种她的地给承包费和直补、粮补就是应该的了……”经过调解员和村长的一番开导,刘某同意把直补存折改成曲某名字,曲某也同意以前的直补款不要了,以后让曲某继续耕种这片地,至此,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重拾一家情。

    立足群众小事,办好民生大事。柳河县人民法院不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村委会、司法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源头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