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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漏水起纠纷,法院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邹迪 席庆妍  日期:2024-4-30 字体: [大][中][小]

    临近十一前后,东北地区逐渐开始供暖。但在打压试水或者供暖过程中,如果由于管道老化等原因出现跑水情况,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不便,造成财产损失,甚至还可能引发纠纷。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原告姚某居住的柳河县某小区物业人员发现姚某家仓房漏水,通知姚某后,两人一同查看漏水情况,后查明是经姚某家通向被告张某家供热的管道漏水,将仓房内的地板、衣物、药品等物品损坏,财产损失共计1.5万元。姚某将张某、柳河县某供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财产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诉求,从责任认定和财产实际损害数额两方面切入,进行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供暖公司赔偿财产损失4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

    近年来,供热、供水管道漏水造成财产损害的案件逐年增多,这类案件中,侵权事实的认定和侵权责任划分是此类案件的矛盾焦点,也是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如果真的出现家中或财产因为暖气或管道漏水造成损失,要及时保护好现场,就漏水原因、水淹面积、损失程度以及相关的责任,积极与供热公司、供水公司等方面展开沟通、协商;对损失严重的,业主要注意保留照片或者录像资料等证据,以备申请相关部门鉴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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