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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多方发力破解求职“第一学历”歧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1-23 字体: [大][中][小]

    “面试参加不少,录用通知一个没收到。”临近年关,还没找到工作,高畅感到“压力山大”。对本科毕业于一所二本院校、研究生就读于985院校的高畅来说,焦虑的根源在于“第一学历”。(1月22日《工人日报》)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招聘“看学历”的现象早已有之,求职者学历越高,应聘成功的概率也就越大。但近年来,“第一学历”竟成了不少求职者的“拦路虎”,致使求职“第一学历”歧视屡屡发生。

    其实,针对学历歧视问题,相关部门也曾发文予以明确。比如: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再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实施,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但事实上,在实际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把“第一学历”作为招聘“门槛”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不少非211、非985的“双非”院校毕业的求职者屡屡遭遇“求职难”。

    那么,该如何破解求职“第一学历”歧视呢?笔者以为,还需多方联动,共同发力。

    首先,法律部门要发力。相关法律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不得设置“第一学历”门槛,一旦发现存有“第一学历”歧视行为,就应通过约谈、列入“黑名单”、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倒逼用人单位平等对待每一位求职者,做到“不唯名校”“不唯学历”的招聘用人导向。

    其次,劳动监察部门要发力。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察的主体责任,既要引导全社会建立起基于能力的人才评价体系和监管保障机制,又要切实扭转用人单位“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让“第一学历”不再成为求职者的“拦路虎”。

    其三,求职者要发力。求职者一旦遭遇“第一学历”歧视,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而助长一些用人单位“第一学历”歧视的嚣张气焰。

    此外,用人单位也要发力。一方面,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学会遵法、守法,做到学历面前人人平等,不得恶意采取“第一学历”歧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要摈弃过度依赖“第一学历”选人用人的固有思维,推行“重能力、轻学历”的选人用人的标准,把真正有能力的求职者招聘进来,避免出现“高学历、低能力”的人岗错配问题。

    笔者相信,只要法律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包括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就一定能有效破解求职“第一学历”歧视,从而为每一位求职者构建一个公平、和谐的求职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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