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7日,天等县司法局东平司法所依法为一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进行了矫正期满解除矫正宣告。
天等县司法局东平司法所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动态、学习表现、参加公益活动、日常表现、手机定位等综合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嘱咐其解除矫正后仍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鼓励其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最后,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正式宣布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社区矫正。
宣告结束后,东平司法所按规定将王某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为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对其开展帮扶。(作者单位:天等县司法局东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