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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承凯  日期:2022-9-28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天等县司法局东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

    东平镇南务村农宁屯村民梁某与黄某曾先后在鸿兴砖厂路口的土地耕种,主张各自使用该地,多年来关系不和,村民小组、村委会曾调解均未能解决。收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首先,调解员收集梁某一方笔录,梁某表示现争议的鸿兴砖厂路口土地,她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耕种,因外出务工一段时间放荒,回来后发现被他人耕种才引发的纠纷。之后,调解员收集黄某一方笔录,他表示该地块本身无人承包耕种,他才去开荒。经调查了解,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集体所有两类,涉案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且从未发包,系集体组织预先留出的不作为承包地的少量土地。村民欲承包土地应当按照《土地承包法》有关程序进行,从而确保公平合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双方当事人达成统一意见并签订协议:将争议的鸿兴砖厂路口土地重新归还集体,双方均不再使用耕种。至此,一起持续多年的土地使用纠纷得到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作者单位:天等县司法局东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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