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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黎明:读红色经典《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心得体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3-7-2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读了红色经典《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一书,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学习心得:

    我认为我们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学习《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要与我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工作实际、主责主业相结合,与做好审执工作相结合,才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论述,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正确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遵循。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思想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坚决有力。把党的领导这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落到实处,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自觉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把提升政治能力摆在第一位,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研究问题、把握问题,用政治眼光、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处理司法领域案事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依法履职中强化政治历练,在政治能力提升中强化责任担当。讲政治从来都是具体的,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注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具体实效上。要深刻体悟“两个维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铸牢政治忠诚。

    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充满新气象、彰显新作为的伟大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趋于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更多地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对于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庄严选择和战略部署,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符合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具有清晰的逻辑起点和立论基础。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创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清晰、生动地勾勒出了一幅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宏伟蓝图。要求法官必须保持永不衰竭的忠诚,坚定地捍卫法律的尊严,筑牢诉讼环节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肩负起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伟大使命,在知行合一中进一步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巨大的实践伟力。确保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行稳致远。要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法院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把对党忠诚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和扎实成效上。要依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突出违法犯罪、新型犯罪、跨境犯罪的惩治力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以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立足司法职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妥善审理“三农”领域案件,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加强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工作,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以发挥司法惩恶扬善功能为重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和裁判文书说理,发挥“小案件”大效应,旗帜鲜明保护英烈权益,有效运用司法手段推动诚信建设,整治违法失德等问题,通过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

    要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四类案件”识别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符合司法规律、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构建繁简分流的多层次民事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强化成果应用,把安全发展贯穿始终,统筹系统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类案强制检索、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指导性案例等机制应用,统一法律适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坚持繁简得当,简案简明、繁案精述,狠抓文书质量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裁判文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化解,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加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坚持尊重民意与保持法治定力相统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督,倾听人民呼声,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感,同时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裁判,确保判决结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真正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孟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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