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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护航不误农时——阿勒泰地区法院在行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3-5-20 字体: [大][中][小]

    随着近几年农作物市场行情逐年向好,土地承包费纷纷上涨,土地矛盾纠纷问题也随之增多。目前,正值春耕农忙时分,也是土地类纠纷的高发时期,阿勒泰地区法院借助“雪都利剑”联合专项行动时机,抢占先机、不误农时,高效化解涉众、涉民生类土地、耕地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了春耕生产,营造了春耕备耕良好法治环境。

    没钱春播备耕,执行法官巧用妙计解农忧

    近期,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结合春耕生产实际,将“执行法官护春耕”作为近期工作重点,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摸排,对涉农案件进行专项标记确保优先执行。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赛某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郭某为了筹集资金春播备耕,向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依法受理后,考虑到“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春耕紧迫性,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带到田间地头进行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从立案到案件执结仅用时一周就将案款全部履行到位,保证了申请人顺利拿到案款及时开展春耕、播种,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在春播备耕关键时期,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涉春耕生产机械和农机具等,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春耕生产的不利影响,坚持法律手段有力度,执行措施有温度。截止目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共执结涉土地类纠纷案件11件,执行到位案款40余万元。

    一地两租,法院柔性执法不误农时

    5月10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春耕生产有序进行。

    2022年,特某与海某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特某种植海某名下的土地。2023年,特某准备种植土地时发现海某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又承包给第三人,遂诉至法院。

    本案经布尔津法院调解后,土地仍由特某种植,但海某一直不让特某种植土地,无奈之下,特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目前已进入春耕生产重要时节,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关乎案件当事人一年的农业生产效益,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就机耕费、水费等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保障春耕顺利进行,执行法官来到土地现场对该案进行再次调解。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多次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开导,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劝导双方不要因小失大耽误了春耕,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海某同意将土地交由特某继续种植,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27名农户拿到土地承包款46万元

    近日,吉某等三人将写有“强制执行解民忧 人民法院为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福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并代表27户农民对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原告吉某等27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给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土地承包后,被告却未将部分承包款及时给付27户农民,经吉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吉某等人向福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调解后,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吉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较大,同时又是涉及土地纠纷的民生案件,福海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迅速成立专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福海县人民法院通过邀请申请人参加案情分析会议,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债权状况。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在某建设公司有一笔工程款未结,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到相关公司,通过释法析理,该公司将468401元案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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