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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娜:党员干部要讲奉献、有作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娜娜  日期:2022-7-28 字体: [大][中][小]

    党章在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中明确规定党员要讲奉献、有作为。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这才是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大奉献。”党员干部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担当作为。

    党员干部要讲奉献、有作为,说到底就是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前面,兢兢业业为党作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勇于牺牲个人利益,要脚踏实地干工作,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中国首位获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的中共党员屠呦呦,1978年青蒿素受到国际重视,但在临床试验中有致敏成分,屠呦呦就亲自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最后将青蒿素提纯到99.9%。她牺牲了对家庭的责任、对亲人的义务,将所有的时间、精力都奉献给了科学研究,为中国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奉献精神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检验标准。党员干部就要坚持做愿为理想信念、国家富强、社会发展、人民幸福而努力奋斗,甘愿奉献一切乃至生命的先进代表者。

    党员干部要讲奉献、有作为,就要树立奉献意识,做到淡泊名利,无私无畏做奉献,扑下身子勤奋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要攻坚克难,用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劲头和气魄干事创业。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奉献精神、担当作为是党员干部自我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根基。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做到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更好地完成历史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作者单位:武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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