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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娜: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娜娜  日期:2022-7-27 字体: [大][中][小]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党员干部要在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无精神不强,人无信念不立。如果党员干部自身在政治上不明白、在党性原则上不坚持、在理想信念上不坚定,就会削弱党的权威、损坏党的形象,从而失信于人民群众。党员干部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的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在贯彻执行各级的决策部署时不犹豫、不徘徊,不观望、不等待,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步调一致。

    党员干部要在钻研业务、提高能力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力提升永无止境,党员干部要有功底、有能力干好工作。正视差距,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首要条件。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必修课,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思想根基;要精学业务,心无旁骛钻业务,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对政策文件要第一时间学习,确保融会贯通、指导实践;要深入基层调研,掌握实情、梳理矛盾问题;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消化吸收,增强工作实效。

    党员干部要在锤炼作风、担当作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说,“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党员干部要求真务实、力戒浮华,以推动改革发展的成果说话,以干事创业的实绩交卷。要以身作则,提升工作效能,克服消极思维、摒弃模糊认识,迅速转换角色、转变作风,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能力;要坚决克服“歇一歇脚、松一松气”的想法,时刻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作者单位:武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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