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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解成效高,市域治理效果好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郑玲  日期:2022-5-20 字体: [大][中][小]

    2022年5月18日,天等司法所、福新司法所、福新镇乡村建设管理中心联合调解,成功调处一起多年邻里排水公共用地纠纷案件,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022年5月17日下午,福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救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一起邻里纠纷,申请派员指导调处一起邻里纠纷。经了解,救汉村好屯刘甲(化名)与刘乙(化名)因排水公共用地建设问题一直协商未果甚至因此激化矛盾,救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效果不理想。

    福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双方当事人为堂兄弟,该矛盾纠纷原由复杂,如不及时化解将会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邀请天等司法所同志参与此次纠纷调解,充实调解员队伍,有利于提高化解率。

    5月18日上午,天等司法所、福新司法所、福新镇乡村建设管理中心、救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到救汉村好屯开展调处工作。调解员到现场勘查后,发现此次纠纷的导火线是刘乙将刘乙与刘甲门前的共同空地清理部分土堆,作为平地方便大家使用,刘甲认为这样改动后不方便自家生产生活,且排水沟尚未开通,双方一直没有协商成功,而刘乙已经将部分土堆清理,深入了解后发现双方一直协商不下的原因还掺杂一些其他生活琐事。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通过向双方当事人普及法律相关知识,从情理的角度作为切入点,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耐心讲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心里芥蒂,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缩小平地范围可供大家使用,其余部分由刘甲修缮便于自家生产生活及共同使用,二是两家共同修建、维护共有排水管,保证排水畅通。致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达到化解目的。

    近几年来,天等县司法局积极落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在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创新开展了天等县跨乡镇联合调解“N+1”工作模式(以下简称“跨乡镇联调”),有力促进了基层司法所在防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上,取得重大进展、突破和成效。

    天等县跨乡镇联合调解“N+1”工作模式,“N”是指2个或2个以上司法所参与,“1”是指1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参与。此次案件在“N+1”的基础上,再加了一个“N”,即相关部门参与其中。跨乡镇联调的推行,有利于司法所调解力量的优势互补、互学互鉴,有利于破除人情地域干扰,有利于疑难案件的化解攻坚。(天等县司法局福新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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