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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司法局天等司法所: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劳动中“感受人生价值”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秋锦  日期:2024-1-27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2024年1月25日,天等县司法局天等司法所组织15名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到天等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公益活动,进行大扫除,在寒冷的冬天为孤寡老人送去一些温暖。天等县司法局领导农汉庭股长和天等司法所张日环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公益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天等县司法局领导农汉庭股长和天等司法所张日环所长引导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分工协作,积极配合,有条不紊地清扫养老大院,清除死角卫生。参加公益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来说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活动,更是一次接触社会,回报社会的机会。
 
    通过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自身的价值,下一步,天等司法所将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更多对社会有益的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的品质和乐观积极的心态,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活动中不断提升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作者单位:天等县司法局天等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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