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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桂君:违建巨型关公像拆卸转移;3亿多元的代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于桂君  日期:2021-9-10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称,湖北荆州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有关规定。此后,荆州市成立项目专班,推进项目整改。近日,这座巨型关公雕像开始拆卸转移,搬移工程总投资1.55亿元。此前,《焦点访谈》栏目曾报道,仅建造该雕像当地就花费1.729亿元。

    仅一座巨型关公像,从建成到搬移且不说后续工作,3.2亿多元就这样打了水漂。引发媒体关注和舆论热议就在意料之中。中纪委机关报更是点名荆州关公像搬移为:“3亿多元说没就没,教训深刻”。而公众的批评更为直白:“这是建的时候容易,拆的时候也容易。经费哪里出,谁该担责?”“请问这些钱是谁出?谁买单?责任人是谁?谁担责?请给人民一个交代!”等等。

    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评论文章提到,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严肃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件。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不切实际、瞎拍脑袋,打擦边球,甚至不惜违纪违法,破坏当地民俗民风,破坏历史风貌和文脉,项目建设盲目追求“大”“最”“全”,耗费巨资造景,搞噱头、造声势,以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短期利益。比如,陕西省韩城市耗资1.9亿元建设“鲤鱼跃龙门”景观,贵州省独山县投资2.56亿元建设“水司楼”,这些项目劳民伤财、脱离实际,将形式主义、扭曲政绩观演绎得“淋漓尽致”。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如果审批、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负责领域的认识都是模糊的,那么执政者难免会出现“拍脑袋”的决策行为;如果是执政者为了扭曲的政绩观而为之,那么审批、监管等职能部门就应拿出相关规定予以制止或提出建设性意见,否则就是在“助纣为虐”。从这座巨型关公像的“成长记”来看,显然是极不正常也不正确的。

    总而言之,3亿多元的代价,必须警钟长鸣。虽然过多谴责已无多少意义,但还是要有人来为曾经的违规以及“巨型浪费”负责,总不能让问责的利剑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当然,为避免类似问题重演,也亟需国家相关部门对巨型建筑的审批、建设和管理,出台一个更加明确、更为专业且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的制度政策。不然,这座违建的关公像也只是继陕西韩城“鲤鱼跃龙门”、贵州独山“水司楼”的一个延续而已。(南排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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