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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从台铁“太鲁阁”号事故中应该汲取怎样的教训?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江  日期:2021-4-6 字体: [大][中][小]

    4月2日,清明节前夕,台湾“太鲁阁”号列车同一辆公路工程车碰撞,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目前最新资讯确定遇难者人数为51人,156人轻重伤。对于这次事故,大陆铁路应该在这次事故中汲取怎样的教训以及相对应的预防措施。

    首先,此次事故暴露出,铁路沿线的预防报警安全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机具侵限或者其它侵限物,应当事实传送给行车调度及即将通过该地区的列车司机,让司机能够提前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不管类似事故原因是“人祸”(本次工程车司机未拉手刹事故),还是“天灾”(京广铁路“3.30”山体滑坡事故),异物侵入限界后不能触发报警、不能触发列车紧急制动,属于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情形,寄希望于不发生“人祸”或“天灾”,或发生“人祸”“天灾”之后寄希望于人来报告,均不符合 “本质安全” 的原则。

    其次,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存在问题:一是工程车司机未拉手刹操作不当;二是作业人员未发现工程车滑落侵入正线或发现了工程车滑落但未立即向当地铁路部门报告。应该在铁路的危险路段,安装硬隔离装置,防止车辆侵入铁路线,并且在铁路沿线广印报告电话,并且充分现在媒体的优势,让报告号码,如同119、120等号码一样铭记于人们的心中。

    再者,要加强铁路沿线施工班组的管理工作,因为从这次事故中,事发后还有人站在旁边看热闹,所以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存在缺陷,没有有效的实现人防、机防和人机互控。

    综上所述,一是要完善基础安全设施,二是加强作业班组的互控管理,三是,再次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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